Tutor-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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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校代碼為11846;現有3個校區,其中用于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有北校區和南校區;北校區位于廣州市白云區白云大道北2號,南校區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 第三條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廣東省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紀委書記和有關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第六條 紀檢監察部門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維護招生紀律,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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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7日星期五
Tutor-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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